只融资租赁属于筹资吗?

03-16812阅读

在当今商业环境中,企业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通常会采用多种筹资方式,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企业筹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人认为只融资租赁属于筹资行为,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的特点

  1. 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 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 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 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 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

  1. 直接租赁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2. 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即使承租人不行使这种选择权,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3. 杠杆租赁这是以出租人的第一抵押权人身份获得设备所有权并以此为抵押向资金出借者融通资金,同时以租赁合同取得设备的使用权,这种租赁方式在英美等国家颇为流行,多应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出租。

融资租赁的作用

  1. 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2. 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 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4. 资产管理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融资租赁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方式,更是一种资产管理方式,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实现融资和融物的结合,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只将融资租赁视为筹资方式是片面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筹资方式,以达到最优的财务效果。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北海财经原创文章,转载或++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