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销项税确认,从原理到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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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销项税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财务问题,本文将从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出发,逐步深入探讨融资租赁销项税的确认问题,包括融资租赁的定义、分类、会计处理、增值税政策等方面,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融资租赁销项税的确认方法。

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在租赁期满后,所有权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的代价后,取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融资租赁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租赁物件的来源,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和售后回租;按照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件的处置方式,可分为期满后返还、期满后续租和期满后留购。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按照 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融资租赁销项税的确认方法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销项税的确认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 销售额确定法:销售额=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赁手续费等。
  2. 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销售额=租赁本金×(1+增值税征收率)÷(1+增值税税率)。

案例分析

[具体案例]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务,对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稳定市场、防范风险、推动企业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销项税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财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确认方法。
  3. 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需要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监管,防止纳税人利用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税收筹划。
  4.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了解,合理运用融资租赁业务,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税收负担。


租赁方式租赁物件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构成增值税处理销项税确认方法
直接租赁设备数年定期支付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赁手续费等按照销售额确定法,销售额=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赁手续费等
售后回租设备数年定期支付租赁本金×(1+增值税征收率)÷(1+增值税税率)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租赁本金×(1+增值税征收率)÷(1+增值税税率)
转租赁设备数年定期支付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赁手续费等按照销售额确定法,销售额=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赁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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