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否包含转租赁?
在现代金融市场中,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资金解决方案,对于融资租赁是否包括转租赁这一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融资租赁与转租赁的关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
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特点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包括:
- 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 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 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 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 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转租赁的定义和特点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和租约)。
转租赁的主要特点包括:
- 转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原出租人和新承租人,以及原承租人。
- 转租赁的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转租给新承租人,从而成为新的承租人。
- 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是相互独立的合同,各自具有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与转租赁的关系
从定义和特点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和转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而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和转租赁可能会同时存在,一家公司可能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从出租人处租入设备,然后再将设备转租给其他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了租赁交易的法律结构。
融资租赁包括转租赁吗?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并不包括转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而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融资租赁和转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租赁方式,它们在定义、特点和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而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和转租赁可能会同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融资租赁包括转租赁。
| 融资租赁 | 转租赁 |
|---|---|
| 定义 |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
| 特点 | 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
| 法律关系 | 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是相互独立的合同,各自具有法律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