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属于金融资产吗?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存款、股票、债券、基金等具有金融性质的资产,应收款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属于金融资产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金融资产的定义和特征,金融资产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 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持有人有权在未来期间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或交换金融资产。
- 持有金融资产获取回报: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通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但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会影响分类,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短期内出售以获取差价,那么该金融资产就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上述金融资产的定义和特征,我们可以看出,应收款是否属于金融资产,取决于其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如果应收款的合同条款规定,企业在特定日期仅能收取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并且不存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的可能性,那么应收款就应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销售商品,约定客户在一个月后支付货款,那么企业就应该将这笔应收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应收款的合同条款规定,企业有权在未来期间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或交换金融资产,那么应收款就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约定客户可以在未来三个月内以固定的价格向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那么企业就应该将这笔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那么即使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也应该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销售商品,约定客户在一个月后支付货款,但是企业管理这些应收款的业务模式是持有至到期,那么企业就应该将这些应收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反,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即使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也应该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销售商品,约定客户在一个月后支付货款,但是企业管理这些应收款的业务模式是短期内出售以获取差价,那么企业就应该将这些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是否属于金融资产,取决于其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如果应收款的合同条款规定,企业在特定日期仅能收取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并且不存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的可能性,那么应收款就应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应收款的合同条款规定,企业有权在未来期间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或交换金融资产,那么应收款就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不能仅仅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来判断应收款是否属于金融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