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费可进项抵扣吗?一文详解

03-14843阅读

融资服务费是指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支付给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的费用,包括贷款利息、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这些费用通常是企业的成本之一,那么这些融资服务费是否可以进项抵扣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融资服务费如果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那么其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融资服务费进项抵扣的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财务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处理融资服务费的进项抵扣问题。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融资服务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融资服务费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融资服务费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融资服务费用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融资服务费用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融资服务费用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融资服务费是否可以进项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在处理融资服务费的进项抵扣问题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建议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财务人员,以获得更加准确的税务政策解读和建议。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北海财经原创文章,转载或++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